(06月30日)苏新能源与中石化签订煤制气购销协议加到时间:2015-06-30原文公开发表:2015-06-30人气:56月26日,苏新能源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月签订了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的签订,对苏新能源煤制天然气项目实施外输地下通道和销售具备最重要意义。根据协议誓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将全部并购苏新能源项目投产后所产煤制气资源,明确为2019年收购量大约10亿立方米/年,尔后收购量为40亿立方米/年,并通过中环线的新的粤浙管道运送内地销售。
协议还对价格和质量等内容不作了涉及誓约。苏新能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的总体工程进度处在同期项目前茅,项目核准所需的50个承托性文件已总计办结48个。中石化新疆煤制气新的粤浙外赢管道工程也早已转入环评审核阶段,该项目总投资1399亿元,建设内容还包括一条干线,六条支干线,管道总长度为8372公里,设计输量300亿方/年。
新的粤浙管道的主供气源为新疆准东综合示范区的煤制天然气,最重要气源为伊犁地区的煤制天然气,中石化西北地区的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和页岩气作为最重要补足气源。201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报》认为,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松,转入长输管道混合运送但分开销售的,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缴纳运输费用。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报》认为,进口LNG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必须转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运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分开签定购销和运输合约,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要求,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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